|
首 页
|
本所简介
|
申请指南
|
商标展示
|
商标交易
|
商标案例
|
专家答疑
|
联系我们
|
y
首页
>>
商标注册申请指南
>>
如何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如何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提交申请书件→缴纳申请费用→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对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四、缴纳费用
每一件注册商标撤销申请的规费是1950元。
五、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将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向注册人和申请人发出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3、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少已满3年。
4、商标局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七、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
关闭窗口
]
电话:0411-84358353、84358376、84358359、84352179
传真:0411-84351290 E-mail:
service@dl-tm.com
Copyright © 2004 dl-t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宏桥电脑通信(大连)有限公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