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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向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采取查询人查询自愿、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有偿、查询结果仅供参考的原则。目前,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负责商标查询。
二、填写《商标查询单》的具体要求
1、填写《商标查询单》时,文字须正确、规范、清晰,字母应使用大写。
2、一份《商标查询单》限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及一个类别的10个以内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品或服务项目” 栏必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填写,并不得填写商品分类的组名。
三、商标查询收费标准
中文商标(或数字) 290元
英文商标(或字头) 370元
如首次查询不成功,第2-4次查询依次递减40元,第5次以后同第4次。
四、查询结果的领取
商标查询结果将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查询人。
五、商标查询时限
通常需要10个工作小时。
六、注意事项
1、《商标查询单》所提供的查询报告,不含未录入数据库的在先商标权利信息;不含《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十、十一、十二条所规定的内容。
2、《商标查询单》所提供的信息以计算机存储数据为依据。需要进一步了解查询结果的详细资料,请依据查询报告查阅《商标公告》。
3、《商标查询单》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如遇节假日,回复的期限顺延;如遇不可抗拒的突发客观事件(如计算机备份、计算机故障、计算机病毒日、停电等),自恢复正常工作之日起顺延期限。
4、特别需要注意: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提供有偿的查询服务,仅提供是否存在在先商标权状态的查询,是否构成与在先权利的冲突还需要申请人自行判断。此外,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背《商标法》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的禁用条款等驳回事由,也需申请人自行判断。因此,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具有自愿性,是否申请查询完全由商标注册申请人自行决定;具有有偿性,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查询费;具有参考性,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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